补遗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新增“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
1、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清单要求;其中材料部分参考品牌铝合金型材:凤铝、兴发、阳光铭帝、三星、广亚、亚铝等;
龙骨钢材:攀钢、宝钢、鞍钢等;
铝单板:方大、蓝天、墙煌、西南铝业、盛鑫腾达、保固、金鑫达、中港、泛金、中恒瑞达等;
腻子:卓邦、能高、得高等;
门窗五金:坚朗、立兴杨氏、合和国强等;密封胶:之江、白云、安泰等
上述所有材料都可提供其余不低于参考品牌的质量参数的同等及以上品牌,承诺提供样品,甲方确认后使用。
2、措施费用单项总价包干,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相关施工措施及费用,实际施工时如施工方案措施有调整,总价包干措施费用不作调整。
二、新增合同模板内容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特别提醒:因系统模板原因无法删除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模板合同,本项目以本合同为准。
工程施工合同模版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公开招标确定,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工程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 等,具体详清单及丽雅和锦项目外立面装饰工程施工图纸。
二、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2.1本合同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确定合同价款(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暂定含税合同价款: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额 元,增值税率 9% 。
2.1.2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是指乙方实施该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优化费、材料费(含材料及材料损耗,包含五金件材料费)、半成品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安装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包含不限于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及吊装、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赶工费、垃圾清运费、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材料检测费、深化设计及审图费、电动吊钩配合费、四性检测费、垂直运输费、开荒费、建筑信息模型化(BIM)、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等费用)在合同清单中单独计取,未列明的措施费均自行考虑至其他措施费中,此项包干总价一经确定,不因任何原因(包括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暂定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差异等)增减费用、水电费、乙方的综合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费、本工程备案及办理质监验收等相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本工程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2.1.3全费用综合单价是指按照图纸、规范、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价格。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实施对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综合单价不随材料市****
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严禁转包。
2.3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施工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了,乙方充分考虑了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各项影响因素。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费用、吊篮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试验费、保险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水电费、劳保费、开荒费、临时施工设施费以及施工节点深化设计等一切费用的包干费用。
2.4 为保证本工程质量,乙方在进行大面积施工前,按甲方指定位置进行样板区打样施工,样板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后,才能进行批量施工,打样及拆除(如达不到验收标准需返工)所需产生的所有费用含人工、材料、机械、施工水电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包含不限于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及吊装、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赶工费、垃圾清运费、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赶工费、垃圾清运费、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临时设施费、材料检测费、四性检测费、垂直运输费、保洁费、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计取费用。多次打样均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5 工程承包范围内检测由甲方委托检测(包括 检测),乙方须配合甲方招标并认可招标结果,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工期要求
3.1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单之日为准。
3.1.1通过甲方、设计、监理、乙方和相关质监、消防验收单位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
3.1.2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
3.2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另行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确保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以及完成以上各节点的保证措施,经甲方评审确认后实施。
3.3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甲方通知单签证为准,工期可作顺延:
3.3.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30%)直接影响施工进度;
3.3.2不可抗力因素;
3.3.3甲方同意延顺工期的其他原因。
3.4 超过车库顶板设计荷载或者超过10米长的车不允许进入车库范围或者其它甲方指定不允许进入的区域。
四、合同工程款支付
4.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4.1.1本工程无预付款,月度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每月付至核定完成产值的75%。乙方每月底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核定后的工作量和乙方提供的合规发票作为付款依据。如因乙方每月的实际施工进度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节点计划的标准不予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完工产值的80%,本工程在办理财务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7%,留工程保修金3%,工程质保期2年,待工程保修期满后30天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无利息。每月乙方按实上报民工工资支付金额,甲方按该月不高于工程产值的 25 % 控制民工工资总额并转入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民工工资的发放。甲方每次在支付进度款时扣除已支付给乙方的民工工资工程完成后竣工验收前须将全部民工工资支付完毕。
若后期建设单位分批次施工及交付,本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按施工及交付批次,分楼栋办理验收、结算。
4.1.2付款方式:转账或承兑。
4.1.3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进度款)。
4.2 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缴纳,方式为: ;金额为暂定含税合同总价的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无息退还,如有违约行为,按合同约定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3签证变更费用结算后一并支付。
4.4施工用水、电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施工用水电费用按暂定合同金额0.5%由乙方支付给总包单位。第一次进度款支付后一次性缴清。
4.5甲方付至乙方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乙方需保证该工程付款专款专用。如发现乙方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挪作它用,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付工程款的30%,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4.6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4.7 民工工资支付:
4.7.1、乙方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3份施工所在地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料复印件至甲方。
4.7.2、乙方在收到农民工工资款时,须立即着手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做好现金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影像资料记录、工资发放明细表签字捺手印等工作。
4.7.3、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须经劳资专员、劳务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或专业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 天;
4.7.4、乙方在公示期完毕后,将考勤表、现金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影像资料、农民工工资专户银行流水复印件、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移交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农民工工资发放表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素: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日期、工种、考勤天数、应发、实发、签字捺手印。
4.7.5、每月按产值的25%以内控制民工工资总额并转入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民工工资的发放。工程完成后竣工验收前须将全部民工工资支付完毕。
4.7.6、乙方须优先保证民工工资的支付,因乙方工人围堵甲方项目或甲方公司,按1000元/人﹒次扣除乙方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政府劳动保障单位对甲方单位出具行政处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按20000元/次扣除乙方违约金。乙方不得以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民工工资,若乙方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或未提交相关农民工工资发放资料时,甲方有权停止所有支付款项。
4.8临时设施费、建筑垃圾清理及外运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9、乙方按承包范围建筑面积(对应楼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面积)* 1.5*0.2 元/㎡向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支付精开荒费用,办理结算完毕后在工程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支付。
5.1、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纳入总包管理。乙方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文件支付相关费用给总承包单位。
五、技术、材料要求
(详技术要求附件)
六、甲乙双方开票信息
名称 | 甲方信息 | 乙方信息 |
公司名称 | ||
法人代表 | ||
公司注册所在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 |
七、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7.1甲方权利及义务:
7.1.1甲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 并委托监理公司、土建总包方与甲方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7.1.2由甲方组织乙方和总包方进行图纸会审和工作面交接,明晰各方工程相互交叉、连接的部分,及时纠正不合理的走向和结构。
7.1.3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甲方应负的责任。
7.1.4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监督协调。
7.1.5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
7.1.6协调土建总包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及配合项目。
7.2乙方权利及义务:
7.2.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总包方的施工进度要求,服从总包方安全文明施工统一管理,组织力量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半成品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各项工程,并保证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7.2.2乙方进场后,须仔细核对图纸和现场,按甲方要求提交完善、准确的材料供应计划及可用于下单生产的图纸。甲供材计划报送需按照甲方甲供材管理要求执行,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进行详细验收、送检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向甲方负责。
7.2.3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材料员: 安全员: 资料员: 质检员: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按投标文件确定人员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 5 万元,其中如项目经理与报建不符和在场时间低于工期的2/3,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4严格按审批后的图纸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7.2.5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2.6工程竣工未正式向甲方移交前发生的损坏、丢失等,乙方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做好其它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7.2.7向甲方提交合格的、完整的满足要求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以及竣工备案资料;提供完整的、合格的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的检验报告。
7.2.8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7.2.9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将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到土建总包单位指定的清运点,由土建总包方统一清运。如乙方将建筑垃圾乱堆放、作业面清理不全面,甲方有权要求其他单位进行清理,由此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等将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此被政府职能部门处罚,乙方需自行负担该款项罚款。
7.2.10自费从总包提供的水、电源接驳点敷设管线至用水电地点,向土建总包方支付施工用水、电费。
7.2.11承担由乙方引致的误工及延长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7.2.12按本合同约定做好相应由乙方所做的半成品、成品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参加消防检测和验收。
7.2.13乙方必须为一切进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7.2.1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付甲方,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税额的损失。
7.2.15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导致甲方从乙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或虽可通过报验但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2.16若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以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八、材料和设备
8.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在经甲方、监理方书面批准的前提下,符合有关规范、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有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代用材料时,必须经甲方和监理书面认可,由此增减合同价款、价格经甲方签证方为有效。
8.2合同价中已充分考虑了建材市场的风险,材料价格的变动不影响本合同价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以违约处理。违约费用计算:由于单价原因纠纷乙方每拖延甲方指令一日,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改变原合同单价签证才落实施工的,违约金按乙方当时要求并签证的该笔增加费用的2倍计并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
8.3材料的运输费、卸货费及按规定要求的对有关材料抽样检测费、试(实)验、 检测费、三性试验费等,已包含在合同总造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8.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主要设备、材料,必须与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的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一致,并接受甲方和监理人员的抽查和监督管理,若发现不符合项或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及时认真按合同和甲方要求更换到位,并承担违约责任。
8.5施工合同中甲方有权要求更改相关主材的品牌、规格或系列,材料单价以甲方签证的价格为准,不考虑任何利润。若主材改动,原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只换算其中的主材价格及与主材对应的税金和总费用。
8.6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在岗安全员,如未按要求执行,甲方将按5000元/次扣除乙方违约金。
8.7乙方按规定的时间申报甲供材料需用计划,需用计划须明确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和到货时间,如因乙方上报数量错误导致材料供应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出现材料堆积现象,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甲方应按乙方的需用计划要求提供实物并送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验收、保管,乙方必须配合甲供材料卸货和保管且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乙方保证不将甲供材料挪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经济处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供材料损耗不能超出定额损耗,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原因造成损耗不在此列)。乙方应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全部材料和设备的质保书、合格证明文件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并及时完成完整的竣工资料,资料应符合甲方对时间和品质的要求。乙方有义务配合协调甲方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设备采购,对分包工程的管理和配合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九、变更修改及合同结算
9.1工程结算
本合同按甲方确认的竣工图对应项目的工程量和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结算。
9.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①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②甲方认可的签证;③甲方确认的图纸内容或工程量清单中未做部分对应的合同价款应予扣除。
9.3对于原有相应项目(指不论施工图内还是施工图外设计变更新增)的工程量调整,甲方通知单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单对于原图纸取消不做或甲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减少项目部分的工程量,其增减计价按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该项目综合单价执行,并考虑优惠承诺在内。
9.4对于甲方通知单和设计变更单的新增项目部分(仅指原施工图没有的项目且属本合同范围应该完成的且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无对应子项的,原施工图有的项目但本合同价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无的已含在合同总价中)调整原则为:
(1)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2)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确定。
(3)以上条款均不适用于的变更项目,新增价格按甲方审价执行,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
(4)材料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a、地材单价按施工周期内《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宜宾市对应材料价格的算术平均价执行;b、除地材外或无信息价的材料,按甲方现金交易市场询价进行核价。
(5)包干价核价不取费不计税不让利。
9.5乙方不得对合同签订前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须根据甲方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重新施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并且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6零星增加项目、因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项目的费用计算和优惠幅度与本合同的计算方法相同。
9.7零星计时用工签证工日,计时工统一按定额规定计价。
9.8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各子目的固定单价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中描述的施工范围和设计变更,如遇工期内甲方要求的其他新增或整改项目等工作,价格沿用合同附件清单。
9.9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进行,任何违反此规定的变更签证均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在竣工结算审核时将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重新计算核实。
9.10在初步审计报告出来后乙方将积极配合甲方对帐工作,不以任何理由推诿对帐工作。因乙方延误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9.1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本工程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计,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最终审计报告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9.12乙方报送的结算额,审减额不得高出送审金额的5%(审减额=送审金额-终审金额),否则,乙方承担一审、二审及终审的基本审计费和效益审计服务费,并在工程结算金额中扣除,并降低乙方在甲方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
十、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安装完毕后,由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组织隐蔽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之前需留下每处不少于1张的照片资料,并登记造册,竣工时随同验收单一起交付甲方。
10.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和甲方申请预验收和系统调试。监理接到申请报告、资料后经核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预验收工作。如须整改,乙方按整改意见认真按时进行免费整改。
10.3消防检测和验收过程中,乙方负责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免费提供甲方和相关验收单位要求的所有资料。如须整改,乙方应及时整改合格,并承担由乙方自身施工质量和方案等因素造成的消防整改费用。
10.4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10.4.1竣工图纸4套;
10.4.2工程全过程原始记录和验收单;
10.4.3材料质保书、检验签证单、材料试验报告;
10.4.4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
10.4.5质量评定报告、消防验收合格证;
10.4.6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资料,包括符合甲方要求编制的结算书及结算资料;
10.4.7其他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
10.5乙方必须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向甲方及相关部门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如有延后乙方承担2000元/天的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
10.6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上报结算报告,乙方的结算报告的内容应按甲方和合同的规定进行详细和完整的编制,上述工程费用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0.6.1封面和目录;
10.6.2整体编制说明;
10.6.3结算造价报告书、计算表;
10.6.4签证及工程变更费用的汇总表、通知单等,以及必要的辅助资料;
10.6.5其他费用的构成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奖励或违约金、水电费结算证明、相关单位的扣款书等);
10.6.6各项工程检验、检查和验收方面的证书及证明文件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证书及城建档案等全套工程资料);
10.6.7监理单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需索要的资料;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10.7验收后至交付之日期间本合同内所有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10.8材料、设备及工程交付甲方前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
11.1本工程要求参照四川省及宜宾市****
11.2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要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11.3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临时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施工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工程项目外围建筑物的安全网为新安全网以利于项目的形象;外脚手架必须适合配合甲方分包工程的施工;临街施工的防护设施必须满足安全施工规范,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措施费。
十二、最后验收
12.1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合格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12.2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业主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质保期
质保期 2 年, 2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护,如乙方未及时进行维护,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按1000元/次/天进行处罚。
12.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竣工验收后10日内须完成与物业公司、甲方的三方保修协议。
12.2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二年。
12.3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合格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12.4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业主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因为质量缺陷或乙方未按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保修或乙方虽按补充协议保修但维修两次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等原因,业主向甲方提出索赔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向甲方赔偿后,由甲方向业主支付,具体办法为:因质量缺陷导致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承认。
12.5保修的时间性: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通知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12.6维修的质量:
12.6.1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该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待三个月满后支付。
12.6.2因质量问题乙方维修一次后,同一部位再出现类似问题,乙方除按合同再次进行维修一年,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12.6.3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12.6.4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2.6.5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12.7维修人员:
12.7.1工程移交甲方之日起六个月内,乙方必须委派一名全权代表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12.7.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
12.7.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维修负责人,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12.7.4本工程范围内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本工程物业公司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12.8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留3 %作为质保金,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物业公司、甲方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期限届满后分别办理结算。
12.9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和支付时均不计息。
十四、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并按照本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具体违约处理方式如下:
14.1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由其承担施工及安装,不能有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4.3如乙方提供的材料(产品)经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除应立即调换合格材料(产品)外,还应按不合格材料(产品)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4.4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不合格(以甲方、监理单位等书面确认为准),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直至质量达到合格为止,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4.5如乙方采用甲方认可范围外的材料或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4.6乙方在甲方通知单下发10日内未提交完善、准确的材料供应计划及可用于下单生产的材料加工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000元/日的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4.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乙方必须在收到指令后三天内将变更的内容反应到施工图上,做好标识和说明,甲方有权对此进行检查,如逾期未完成标识的,乙方每项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元。
14.8乙方对报送甲方竣工图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竣工图如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4.9如有按甲方现金交易市场询价的材料,乙方报送《材料送审核定表》,甲方予以核定,单项材料审减幅度超过20%的部分,甲方收取超出部分5%的违约金,并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14.10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诉讼费。
十五、解决纠纷办法
15.1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5.2对于不存在争议的部分,各方在诉讼期间仍应继续履行。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前乙方不得停工,且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十六、附则
16.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6.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保修期满,双方结清质量保修金后合同终止。
16.3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16.3.1本合同(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且以签署时间在后者为准);
16.3.2中标通知书;
16.3.3询标纪要;
16.3.4投标书及其附件;
16.3.5设计变更补充协议及工程变更签证印鉴确认表;
16.3.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
16.3.7施工图纸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
16.3.8竣工结算时上述资料同竣工资料均列为依据。
16.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
16.5 附件1:合同清单;
附件2:综合单价分析表
附件3:廉洁守法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廉洁守法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坚持守法、公平和诚信原则,防止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党风廉政教育,努力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销售、招标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三)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
(四)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及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举报。
二、甲方的责任
甲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贯彻落实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收送或索取红包、礼金、回扣等。
(四)不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不得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七)不得参与乙方高档吃请、出入私人会所、打麻将等娱乐活动。
(八)不得与乙方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及地方特产谋取私利。
(九)不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十)不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
三、乙方的责任
在与甲方业务发生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质证明、资信证明、财务证明等材料,以次充好,虚假承诺,夸大产品或服务性能和质量等指标,虚结虚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通过与其他单位相互勾结、串通等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干扰公平竞争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提供或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回扣、购物折扣、置业、礼品、馈赠、游览或旅游、娱乐、招待、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
(四)不得为甲方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也不为甲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提供从事物资、设备供应、劳务分包等营利活动。
(五)不得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损害甲方利益。
(六)乙方对甲方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以回扣、酬金、奖励等名目,将让利转给甲方业务员个人。
(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向甲方纪委举报。
甲方纪委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受理举报人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座机 | 手机(微信同号) | 邮箱 | 来信地址 | ||
冉 鹏 | 集团纪委办公室主任 | **** | **** | 四川省宜宾市**** | |
且华瑶 | 集团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 **** | **** | ****@qq.com | |
刘玲莉 | 集团纪委办公室工作员 | **** | **** | ****@qq.com |
四、相关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二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经济、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规定的,一经查实,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经济业务合同总价款20%(合同总价款在50万元以内部分,超过部分按10%,合同无金额的按涉案金额的二十倍或十万元两者比较取金额高项)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决定是否解除主合同、终止采购合同和解除双方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甲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二规定的,乙方主动向甲方纪委举报,经查实后,甲方可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按涉案金额情况对举报人进行一定的奖励。
(四)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规定,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五、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
(一)本廉洁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除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书,否则本廉洁协议书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六、协议书份数
(一)本协议系双方所签订经济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三)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洁协议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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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补充上传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其它内容不变。
四川丝丽雅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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