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绵村留佃、木古朗、盘坑(土名)土地合作招标公告
为统筹充分利用集体资产资源,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经招标方采用“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表决通过《子绵村留佃、木古朗、盘坑(土名)土地合作招标方案》,招标方拟将位于江门市****
一、建设地点:①土地坐落:子绵村留佃(土名)地段,面积3170.62m2,(证号:粤(2024)江门市不动产权第****号)简称A地块;②土地坐落:子绵村留佃(土名)地段,面积14835.30M2,(证号:粤(2024)江门市不动产权第****号)简称B地块;③土地坐落:杜阮南路与井绵西路交叉口西北侧地段(土名木古朗)面积5130.94M2,(证号:粤(2024)江门市不动产权第****号)简称C地块;④土地坐落:江杜西路300号(土名盘坑),其中本项目的土地可使用面积为5994M2,(证号:粤(2024)江门市不动产权第****号)简称D地块;位置坐标和土地面积以规划土地建筑红线面积为准。
二、建设规模:该规划用地总面积29130.86 平方米,自签订本协议且甲方交付土地给乙方建设后,两年内需完成建设D地块交付给甲方使用,建筑面积不少于9600平方(每平方米承重不小于1吨的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D地块及该地块上乙方建设的地上建筑物由乙方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及承担费用,A、B、C建筑面积由乙方按规划容积率相关规定按需求建设,归乙方自行经营使用。
三、资金来源:中标方自筹。(合作期间,中标方可以个人或者以公司名义承担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报建费用、建设费用等,也即所有的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四、投标保证金:凡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将投标保证金¥1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零角零分)汇入招标方账号,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及账号:江门农村商业银行井根支行****49620。款项来源请注明是:子绵村留佃、木古朗、盘坑(土名)土地(共4地块)合作开发项目,凭汇款凭证到招标方办公室开具收据,并取得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为****17时止。对投标后的不中标者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1500万元转为合同建设保证金,届时按合同约定时间、条件无息返还中标方。单位性质的投标人,以基本户转出,自然人性质的投标人,以本人账户转出。
五、参与方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然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参与人数要求:人数不限。
八、报名资料及要求:
A、公司法人(提供资料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保证金收据(5)提交信用报告。
B、自然人(提供资料并签名):(1)投标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投标人保证金收据。(3)提交个人信用报告。
九、报名时间:自公示****起至****17时止。
十、投标报名资料领取地点:
各投标方请凭报名资料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江门市****
十一、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由各投标者报名后与招标方协商时间,到工程施工现场了解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填写《踏勘表》,如不参加现场踏勘或没有踏勘现场签名的,一律视为投标方同意招标方对标的物解释的全部内容。
十二、投标文件装订:
1、投标方为单位性质的,需把投标文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若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装订并密封好,投标文件须采用坚固材料进行密封包装,确保包装袋不会开裂以致投标文件外露,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方公章。
2、投标方为自然人性质的,投标文件签名并按上指纹,装订并密封好,投标文件须采用坚固材料进行密封包装,确保包装袋不会开裂以致投标文件外露,并在骑缝处加签名并按上指纹。
十三、服务费:
本项目前期服务费用如下:1、招标代理费2万元;2、律师费1万元,以上前期服务费用共3万元均由中标方支付,招标方开标前已向各服务单位支付该费用,在招标方发出交易确认书后,由中标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招标方,招标方出具收款收据(附服务单位发票复印件)给中标方。
十四、投标时间:****上午 09 时30分,如有变动,将于江门市****
十五、开标地点:杜阮镇惠民路1号三楼(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十六、投标联系方式:
监督人:杜阮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
招标方: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