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省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彩超(分包五)集中采购市场调查
和产品推介的补充公告
和产品推介的补充公告
现将《关于开展福建省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彩超(分包五)集中采购市场调查和产品推介的公告》中的第二条,设备清单调整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 配置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彩超 | 31(台、套) | 3100(万元) | 应至少包含以下标准配置:1.探头4把,包括腹部1把、浅表1把、腔内(三维)1把、成人心脏1把。(特殊需求由医疗机构自行选配,如较高频浅表或血管高频探头、小儿心脏探头或其他特殊探头等)。2.探头开通的接口≥4个;配备超声工作站/或含PACS接口。3.具备造影、弹性(支持腹部、浅表、腔内)成像功能等新技术。4.仪器各分析软件及测量包均需免费开通,如妇产、心脏、造影、弹性等,具备浅表宽景成像等。5.维保服务及保修≥3年。 | 否 |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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