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推动《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落地见效。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现在我市****
一、收回收购土地范围
本次申报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须在****之前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一)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 (二)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 (三)尚未动工建设的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经营性用地;
- (四)城市更新、旧城改造、规划调整"退二进三"、需要盘活国有资产的土地;
- (五)其他法定情形导致无法继续开发建设的土地;
- (六)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 (七)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二、征集时间
****-****。
三、征集方式
符合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书面申请。
四、提交资料清单
- (一)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意向申请书(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基本情况、开发建设情况、抵押情况、司法查封、意向收购价等情况);
-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 (三)加盖公章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 (四)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五)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须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
- (六)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相关资料。
五、确定方式
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需要,点击登录查看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点击登录查看办公楼201室
联系人: 欧阳广
联系电话: ****
七、声明
本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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