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经开区排涝通道(门前河)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变更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安顺经开区排涝通道(门前河)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P55页“(一)投标函”中设计负责人: (姓名 )具备 专业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与“招标文件P3页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P7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不符。
现将招标文件P55页(一)投标函”中设计负责人处修正为“设计负责人: (姓名 ) 具备 资格。
注:其他内容不变,同时修改招标文件中相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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