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嘎查村公益事业道路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科尔沁区 | 公告时间 | **** 17:02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通辽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滨街道子芳路长福豪富华大厦七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嘎查村公益事业道路项目(****20250113002)-文件集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嘎查村公益事业道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内容:其他:/
政采贷”政 策说明:凡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中登记,并依法取得内蒙古自 治区内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具体政策详见: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2021/05/****.html。
变更后:其他:/
1.依据内财购〔2024〕139号 (四)打击恶意低价谋取成交行为。 为防范恶意低价谋取成交影响项目实施,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授权磋商(谈判)小组在认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响应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施工质量、难以诚信履约时,要求供应商现场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差额的原因、可诚信履约的具体理由等。供应商不能说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谈判)小组可以将其作为无效响应。 2.政采贷”政 策说明:凡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中登记,并依法取得内蒙古自 治区内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具体政策详见: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2021/05/****.html。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通辽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滨街道子芳路长福豪富华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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