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龙山湖苑云峰居充电桩配电改造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1、问:龙山湖苑云峰居充电桩改造工程清单编制说明里面没有明确取费是按动态调整第一期2024.7.1、2018版部分修编2021.6.1、还是按建标(2017)191号2018.1.1的
答: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
2、问:工程量清单里面没有不可竞争费的那张表,不可竞争费费率按多少
答:
项目名称 | 费率(%) |
环境保护费 | 3.28 |
文明施工费 | 5.12 |
安全施工 | 4.1 |
临时设施费 | 8.10 |
环境保护税 |
3、问:人工费是按铜陵市第三季度的159.28吗
答:人工费不得低于159.28元/工日,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人:欧泽江、刘红健
电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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