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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艺术特长生课程共建单位的公告
为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升我校幼儿保育专业、民间传统工艺专业的教学质量与实践水平,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质企业入校合作开展幼儿保育专业、民间传统工艺专业教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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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聘项目及目标
(一)项目:共建幼儿保育专业、民间传统工艺专业
(二)目标:
1.结合企业前沿技术与行业需求,优化课程体系,使教学内容紧密贴合实际职业场景。
2.引入企业实践师资,强化学生动手实操能力,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3.依托企业资源,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拓宽职业发展渠道,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的精准对接。
三、选聘条件
1.企业须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与良好口碑,具备合法合规经营资质,其主营业务与我校幼儿保育专业、民间传统工艺专业高度相关。
2.拥有一支技术精湛、实践经验丰富且具备教学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能够承担部分文化课、专业课程教学、实训指导任务,并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3.企业具备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与校企合作成功案例,能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实习实训计划、学生高考计划、职业发展规划,且有能力协助学校开展就业推荐工作。
4.有意愿且有实力投入一定资金、设备等资源用于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助力专业发展。
四、报名时间:****—19日。
五、选聘流程
1.提交材料:有意向的企业请将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简介、校企合作方案、成功案例展示、拟投入资源明细等)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后送至我校校办公室。
2.初审阶段:学校选聘工作小组依据报名材料,对企业的基本资质、行业相关性、合作诚意等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进入实地考察环节。
3.实地考察:学校组织专业团队前往入围企业,实地查看企业教育教学情况、实训设施配备、教研研究实力等,深入了解企业真实情况,考察合格的企业进入评审环节。
4.评审环节:由学校领导、专业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企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重点聚焦企业教育教学实力、师资配备、合作方案可行性、资源投入力度、就业保障等方面。
5.公示与签约:评审结果将在校内及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 天,接受各方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六、合作期限及权益保障
1.合作期限:本次选聘的合作期限初步拟定为5届学生,合作期满视合作成效及双方意愿可续签。
2.权益保障:学校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教学场地、学生资源等支持,保障企业在校内的教学活动顺利开展。企业投入的资金、设备等资产,双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明确产权归属,确保企业权益。合作过程中,双方定期沟通交流,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合作项目持续健康推进。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企业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即刻取消选聘资格。
2.整个选聘过程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欢迎各界举报。
3.本次选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4.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统一组织选聘。根据选聘结果,中标者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
八、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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