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镇墟国道路灯零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我镇拟对镇墟国道两旁损坏的路灯进行改造,根据《东方市****
一、项目名称
板桥镇镇墟国道路灯零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对我镇镇墟国道两旁损坏的路灯进行改造,改造成太阳能灯,约改造70盏。
三、控制价
控制价为2000元/盏,各报名单位根据附件1的配件参数进行下浮报价,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2。
以上经费需等上级拨付后方可支付给供应商,拨付时间未定,建议各单位结合自身状况参与选聘。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6投标人须保证在****前完成所有路灯的改造,质保期为3年。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5.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技术人员配备表;
5.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5.4提供****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凭证;
5.5提供****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复印件;
5.6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7单独密封的报价函。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至****(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要求: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到点击登录查看1号楼二楼项目办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下午17:3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七、评选办法
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如报价最低者有两家以上,则综合考虑服务、产品参数和市场口碑等确定中标单位)。
选定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1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单位签订合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容工;联系电话:****
附件:1.镇墟太阳能配件参数
2.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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