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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中央厨房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石家庄 全部类型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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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餐饮分公司中央厨房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中央厨房物资配送服务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项目基本情况:点击登录查看中央厨房物资配送服务。

2.1.3 服务内容:点击登录查看中央厨房物资配送服务。

2.1.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年。

2.1.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采购人相应技术规范。

2.2招标范围:配送服务项目全过程运营责任及运营费用外包;按照采购人规定的分拣、计数、装车、运输、卸货、签收、回单等方面的时限和相关操作要求将采购人要求配送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区餐饮门店,其中冷链项目须为采购人提供全程冷链配送服务,以及物资配送以外的货物装卸,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具有独立签订并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9:00时至2025 年1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高速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北高速电子招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高速电子招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9时3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陆“河北高速电子招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观看开标现场直播。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高速电子招标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新元高速元氏服务区西区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石家庄市****

联系人:张德祥、张光磊

联系电话:****、13229867006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要求)

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物流运输(含冷链)服务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至今)中不曾在物流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物流服务合同被解除。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及项目负责人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单位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其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60分

其他因素: 10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3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还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内容与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3.9.1

评标

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60分

车辆配备保障

20分

配备完善、性能优越,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得16-20分;

配备较齐全、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得12-16 分;

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2分。

缺项0分

项目团队配备

10分

团队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符合项目特点的,得8-10 分;

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性较好,相关经验较丰富,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8分;

人员构成基本合理,专业性和相关经验一般,得6 分。

缺项0分

运输方案

10分

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可行:8-10分

方案基本可行:6-8分

一般:6分

应急预案

10分

应急预案完善,具有较强的实施能力,有较强的应急能力:8-10分

应急预案具备一定的实施可行性:6-8分

应急预案一般:6分

安全管理体系

与措施

10分

体系完善,措施合理可行:8-10分

体系较完善,措施可行:6-8分

一般:6分

2.2.4(3)

评标价

3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3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4)

其他因素

10分

企业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6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各评分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建议书中的评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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