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原招系统招标公告: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现修改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方式确定。 原招系统招标公告:合同估算价:****元。现修改补充为:项目总投资 2628.93 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 2065.16 万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澄清内容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改变,故本项目不延期开标。 特此通知!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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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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