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7路、G21路道路工程施工补遗****
信息时间:**** 15:50
各潜在投标人:
现我单位发布“D-7路、G21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十条“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第2款“项目经理要求”第(2)项原表述为:“(2)业绩:****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一个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现修改为:“(2)业绩:****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一个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表格中“项目经理业绩”原表述为:“****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每具有一个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的,得12分,满分24分”。
现修改为:“****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每具有一个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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