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核电海水淡化一期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 漳州核电海水淡化一期工程(第二次)
招标编号: YW01-GC-GKZB-24-7435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增值税税率 | 服务期限 | 项目经理 | 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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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与天津市**** | ¥47,132,191.80 | 建安工程费9%, 设备购置费13%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刘哲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48,103,022.40 | 建安工程费9%、设备购置费13%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范德炜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本项目于****在上海市****
-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
- 中启四海(厦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珠海市****
- 浙江鑫洋建设有限公司与乾通环境科技(苏州****
-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与天津市****
-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与杭州****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名: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与天津市****,第二名: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 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 具体的异议事项;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原件同时寄送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 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由被授权人本人提交;
-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未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点击登录查看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公示期: ****18时---****18时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异议接收方式: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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