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澄清公告1
点击登录查看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澄清公告1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数据部分承担方需具有企业征信业务
经营备案证。须提供备案证证书复印件。”,现将此项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数据部分承担方需已办理企
业征信机构备案。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备案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企业
征信机构名单公告(网页)截图、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企业征信机构名单(公告附件,如有)及
对应网址链接。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牵头人即可)公章。
注:如有其它条款约定与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此澄清公告为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4.联系方法:
(1)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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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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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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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汤少军、金丹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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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