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TP****528
工程名称
朝阳市机场南路(朝青线-凌河街)道路工程(六标段)
标段名称
朝阳市机场南路(朝青线-凌河街)道路工程(六标段)
编号
TP********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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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丁宁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市政设施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
域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建设地点
朝阳市城区内
中标候选人
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
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朝阳市燕都市政工
程有限公司
****.990元
180
合格
95.04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施工总承
包)
张博
二级注册建
造师·市政
公用工程
辽****
2
辽宁修远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050元
180
合格
83.88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施工总承
包)
林茹月
二级注册建
造师·市政
公用工程
辽****5443
3
朝阳时润公路工程
有限公司
****.660元
180
合格
83.44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施工总承
包)
佟欢
二级注册建
造师·市政
公用工程
辽****
公示开始时
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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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隋立栎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 议渠道及
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
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