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江物资租赁有限公司杨泗三期(泗海怡家)安置房项目钢筋供应商公开招标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各潜在投标人:
荆州市****
1、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请各投标人以含税报价填写。
2、原投标函中“2、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荆州市荆江物资租赁有限公司杨泗三期(泗海怡家)安置房项目钢筋供应商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本次投标荆州市荆江物资租赁有限公司杨泗三期(泗海怡家)安置房项目钢筋供应商公开招标报价,我单位愿意按总价(不含税):小写:¥(元),大写:¥进行投标。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合同项目的服务工作,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修改为“2、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荆州市荆江物资租赁有限公司杨泗三期(泗海怡家)安置房项目钢筋供应商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本次投标荆州市荆江物资租赁有限公司杨泗三期(泗海怡家)安置房项目钢筋供应商公开招标报价,我单位愿意按总价(含税13%):小写: ¥( 元),大写: ¥ 进行投标。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合同项目的服务工作,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荆州市荆江物资租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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