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 |||
索引号:****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通知公告 \ 公告 | ||
概述: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 |||
成文日期:**** 00:00:00 | 公开日期:**** 15:05:3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有关规定,《镶黄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镶政字〔2024〕26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收回宗地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镶黄旗众大热力有限公司,用地位置:镶黄旗人民政府北侧,用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面积:2620.31平方米。
收回方式
镶黄旗人民政府无偿收回
公告期限
****至****
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
书面意见,并提供有关材料,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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