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港路(关公大道-健安路)给水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04-2024-01834
3.项目名称:杨树港路(关公大道-健安路)给水工程(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
6.最高限价:****元
7.采购需求:新建管1479.80mDN400球墨铸铁给水管,27.60mDN300球墨铸铁给水管,330.91mDN400(壁厚8mm)过路钢管,433.5mDN200(壁厚6mm)过路钢管,108.40mDN300(壁厚8cm)过路钢管,55mDN400(壁厚10cm)跨河钢管,过路钢管部分采取钢套管穿管铺设,管线土方开挖及回填,回填采用砂石垫层、砂石基础、石屑回填管顶 50cm,其余土方回填,线路配套阀门井、排气阀、排泥阀、消火栓及配套管件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其他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 )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公司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