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安区2025年大春水稻种子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广安区 | 公告时间 | **** 15: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21.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安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办事处滨江安置房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广安区2025年大春水稻种子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
广安区2025年大春水稻种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安区2025年大春水稻种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212,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证、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采购包2:
(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证、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线上交易模式,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报名领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安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办事处滨江安置房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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