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老城区防汛排涝改造工程(一期)(PC)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宿州市****
一、原招标文件P27“第3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1)评审要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房屋建筑 90% (房屋建筑 90%、轨道交通 88%、 市政基础设施 85%,根据项目对应选择)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现更改为:
(1)评审要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市政基础设施 85% (房屋建筑 90%、轨道交通 88%、 市政基础设施 85%,根据项目对应选择)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本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宿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25年1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