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 发布了2024-JQ05-F1652某部食堂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信阳片区)(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10:00,更正为:**** 08:1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地点:电话咨询联系人,以联系人通知的地址为准,更正为:本项目为变更公告,不再重新组织踏勘。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联系人姓名:孟先生,更正为:本项目为变更公告,不再重新组织踏勘。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联系人电话号码:****,更正为:本项目为变更公告,不再重新组织踏勘。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要求(说明):1.本项目只组织一次集中踏勘,投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勘察现场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如未进行现场踏勘,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采购单位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意见。在勘察中投标人对基本现状查看不全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采购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现场踏勘时授权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该项目报名成功截图(踏勘时须携带,未携带的不允许参与踏勘)。,更正为:本项目为变更公告,不再重新组织踏勘。
1.获取文件的供应商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新文件中商务要求第五条有新增加内容,请在投标时进行响应。
2.变更受理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评审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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