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补遗书(第 1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乍嘉苏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南湖互通至浙苏界第SG01标段项目经理部标志标牌采购询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乍嘉苏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南湖互通至浙苏界第SG01标段项目经理部标志标牌采购询比采购项目澄清
采购需求未设置供应商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现需添加相应质量及验收标准。添加内容:质量标准:质量指标必须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验收标准:(1)需方对到场材料的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初检不合格的需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供方承担。每批材料经初检合格后方可使用。(2)数量验收以现场清点为准,供需双方共同负责监督,并在送货单上签收,除非特别约定,供方承运车辆驾驶员签字视为有效。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2025 年 1 月 19 日 18 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02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