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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迹大道(清风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设计(含可研)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全部类型 2025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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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迹大道(清风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设计(含可研)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

项目名称 航迹大道(清风路-万家丽路)
项目编号 ****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411-43****-550493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迹大道(清风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设计(含可研)已由长沙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航迹大道(清风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设计(含可研)

2.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长沙市****

2.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长沙市****

2.4投资估算:约487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为航迹大道(清风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监控工程、景观工程、供配电设计等市****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110日,其中:

◆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文本编制)。

◆施工图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文本编制)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BIM 技术服务期与设计服务期同步,成果同步提交。设计服务期限110日,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完成结算止。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市****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前)1(1至3个)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0800万元的市****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单项合同工程建安工程费金额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准,如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未描述建安工程费金额,则依次按照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顺序认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备市****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服务团队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其他服务团队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须附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3.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可研和设计属于两个专项服务,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jw. changsha.gov.cn/zbtbjgw/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以及结果公告均按此要求增加;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9. 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X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要根据电子招标投标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证书办理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按2转1或****。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沙市****

邮 编:4100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纪检)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

邮 编:410000

项目负责人:周加乐

项目负责电话:****

项目成员:康心旭、罗婷

项目成员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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