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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1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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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采购人的行政执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 | (一)就采购人的行政执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参与采购人起草或者拟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文书等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对采购人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开展风险评估,并提出法律方面意见建议。 (三)办理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参与采购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代为参与诉讼活动全过程至诉讼终结。 (四)参与处理涉及采购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五)协助开展行政机关合同书、协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 (六)协助开展行政机关各类项目采购文件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 (七)应采购人要求开展法律实务知识培训,开展至少2期法治专题讲座; (八)协助采购人落实做好法治普法宣传工作; (九)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动态信息,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代采购人致函等; (十)办理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 3 | 150,000 | 项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第2页-
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为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等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效益,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法治培训等开展本项目采购。
(二)项目名称: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四)服务费用:控制15万元以内(该服务费用已包含供应商为实施本服务项目所需支出的所有费用)。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一)就采购人的行政执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参与采购人起草或者拟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文书等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对采购人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开展风险评估,并提出法律方面意见建议。
(三)办理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参与采购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代为参与诉讼活动全过程至诉讼终结。
(四)参与处理涉及采购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五)协助开展行政机关合同书、协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
(六)协助开展行政机关各类项目采购文件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
(七)应采购人要求开展法律实务知识培训,开展至少2期法治专题讲座;
(八)协助采购人落实做好法治普法宣传工作;
(九)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动态信息,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代采购人致函等;
(十)办理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技术保障
(一)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2.依法登记,在法律咨询服务方面具有稳定的律师事务所团队。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近三年来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
4.具有参与法律咨询的丰富工作经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律咨询服务团队的基本要求
法律咨询服务团队由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专业人才以及在相应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的专业人才组成。
1.团队负责人
(1)取得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法律咨询服务执业经验。
(2)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未受过刑事处罚。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专业人才
(1)熟悉法律咨询事务相关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未受过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 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 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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