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点击登录查看本级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一次澄清答疑、变更及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本级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一、答疑 | |
问题1、项目业绩要求:“所有项目业绩还须提供甲方开具的书面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方可得分。” ▼我司认为该项不合理,理由为:单个服务地址面积大于等于 2000 平方米合作项目案例或单个服务地址服务人数大于等于 1000 人合作项目案例,这种规模级别一般都属于大型企业,公章申请流程比较严谨和繁琐,建议相关书面证明文件只要有甲方主管部门盖章即可得分较为合理。 回答1: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公众责任险及食品安全责任险要求: (1)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单,总保额 5000 万-30000 万(含)以上,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3000 万(含)以上。 (2)提供有效期内的公众责任保险保单,总保额 3000 万-20000 万 (含)以上,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5000 万(含)以上。 ▼我司认为该项不合理,理由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上评分标准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与本项目没有实质关联性,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购买相应额度的公众责任险及食品安全责任险方可得分才为合理。 回答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其他团队人员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 (5)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1 分; (6)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组织的一级厨政管理师证书。 ▼我司认为该项不合理,理由为:2020 年人社部《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取消关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厨政管理师证书”的评定工作,且一级厨政管理师要求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9 年以上,以上评分标准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 回答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 “一、……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有序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内容要求,本项目将“5.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1 分;”变更为:“5.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颁发的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1分;”。 问题4、智能化餐饮管理系统方案要求: “版权要求: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称重结算管理软件及餐饮服务管理软件的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书”。 ▼我司认为该项不合理,理由为: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要求: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综合以上评分标准分析,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条第(三)款的有关规 定,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答4:1、本项目存在智能化餐饮管理系统的需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为招标人提供相应服务,非强制、排斥、限制性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
二、修正 | |
修正内容①: 招标文件附表1-1 《商务标评审标准》:9智能化餐饮管理系统方案“2、 版权要求: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称重结算管理软件及餐饮服务管理软件的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分,不符合或未能提供证书得0分。” 修正为: “2、 版权要求: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称重结算管理软件及餐饮服务管理软件的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书得4分,不符合或未能提供证书得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修正内容②: 招标文件附表1-1 《商务标评审标准》:2体系认证“以上证书每满足1个得2分。满分5分,不提供或提供文件不清晰不得分。” 修正为: “以上证书每满足1个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或提供文件不清晰不得分。”与本项10分设置一致。 修正内容③: 招标文件附表1-1 《商务标评审标准》:6 其他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打分项具体内容修正为: 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其他团队人员(除项目经理、行政总厨、厨师长以外的人员)技术认证情况进行评分: 拟安排的项目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 1.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颁发的高级或高级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得1分; 2.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颁发的高级或高级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得1分; 3.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的得1分; 4.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颁发的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得1分; 5.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颁发的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1分; 6.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颁发的一级厨政管理师证书得1分; 证明文件: 1.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2.同一人员提供多项证书不重复得分 3.以上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截图(查询网址: http:****://jndj.osta.org.cn/);如为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颁发的,则还需要提供该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
三、重要提示 | |
(一)本项目采用按月报价的方式: (1)阶段1投标报价上限为21万元/月(含税)。 (2)阶段2投标报价上限为35万元/月(含税)。 (3)投标总价上限为56万元/月(含税)。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7.1.1定标方式:由招标人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1名中标人,原则上确定排名前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故本项目评标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将被授予中标通知书,排名第2的中标候选人将被授予备选中标人通知书。 请投标人予以注意。 | |
备注 | |
点击登录查看本级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及补遗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涉及的澄清答疑、变更及补遗内容,以本文件为准,若发出多次澄清答疑、变更及补遗的,且就同一问题互相冲突或前后矛盾的,以发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工、龙工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