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筒车湾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
1.报价时必须按工程量清单附件所列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更改,不得漏项,凡与清单不符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编制该工程报价的造价人员执业印章。
现更正为: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
1.报价时必须按工程量清单附件所列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更改,不得漏项,凡与清单不符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磋商文件。
(2)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应将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络方式和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点击登录查看邮箱****@qq.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磋商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宁陕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康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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