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产业园道路提升一期工程(辅前路、合金路、洋洲路、洋辅路、祥青路北段)(施工) 答疑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七里产业园道路提升一期工程(辅前路、合金路、洋洲路、洋辅路、祥青路北段)(施工) 答疑如下:
问题 | 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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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函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第2章提供的《投标保函(独立保函)》,请问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要求,不再将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作为实质性要求,是否平台下单的电子保证保险即可满足要求? | 是。 |
问题2:请招标代理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闽建筑〔2022〕3号可以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供投标人参考。请代理明确是否提供? | 本项目不提供。 |
问题3:本工程余土及弃渣运距按3km包干计取,结算不可调整,此规定不符合文件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问题4:本工程沥青混凝土运距为40km,项目结算时沥青混凝土最终运距以建设单位确认的实际运距为准(不超过40km),此规定不符合文件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问题5: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请补充。 | 本项目不提供。 |
问题6: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可以投标? | 可以。 |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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