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纳米节能抗磨剂 678L。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神山项目位于池州市****
2、招标范围:
点击登录查看需求的纳米节能抗磨剂采购及所有相关内容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纳米节能抗磨剂 | 带式输送机专用 | L | 678 |
4、交货时间:
中标供应商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合同后按照买方需求计划两次性交货,预计时间为 2025年 3 月 15日至 20日期间交货 200L,剩余 478L 于 2025年 6月 15日至 20日期间全部交货,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买方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详见第 7 章-技术规范。
7、付款方式:
买方采取网银转账的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
7.1 到货及付款
到货付款:分两批次(200L、478L)到货支付。每批次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且收到该批次合同金额 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合同金额的 50%货款。
7.2 验收及付款
7.2.1 首次验收及付款
分两批次(200L、478L)验收,每批次首次验收及付款:
首次验收时间为添加纳米节能抗磨剂后的第 180天。验收合格即综合节能效果≥承诺节电率,双方签署货物验收证书,且卖方向买方开具该批次合同金额 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合同金额的 30%货款。若验收不合格即综合节电效果<承诺节电率,则不予结算和支付。
7.2.2 最终验收及付款
分两批次(200L、478L)验收,每批次最终验收时间为添加纳米节能抗磨剂后的第 365天。
(1) 若该批次首次验收综合节能效果≥承诺节电率,且最终验收综合节能效果≥承诺节电率,则卖方开具该批次合同总金额 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买方收到发票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合同金额的 20%货款。
(2) 若该批次首次验收综合节能效果≥承诺节电率,但最终验收节能效果<承诺节电率,买方将不予结算和支付该批次剩余最终验收款项(该批次合同金额 20%),且卖方在验收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该批次到货款及首次验收货款(该批次合同金额 80%)一次性全款退还买方,买方将按照退款金额退回多开发票或由买方财务做进项税转出。
(3) 若该批次首次验收节能效果<承诺节电率,但最终验收节能效果≥承诺节电率,则卖方开具该批次合同金额 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买方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合同金额的 50%货款。
(4) 若该批次首次验收节能效果<承诺节电率,且最终验收节能效果<承诺节电率,买方则不予结算和支付该批次所有款项,且卖方在验收结束后 15个 工作日内将该批次到货款(该批次合同金额 50%)一次性全款退还买方,买方将按照退款金额退回多开发票或由买方财务做进项税转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产品在 2021年-2024年应用于带式输送机并具有节电效果的成功业绩,附载明标的物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年度验收(使用时间≥1 年)综合节电率证明资料(载明标的物的验收证书或其它证明文件)。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若出现该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不被接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 10:00 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2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 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 1)直接下载“中招互连”APP 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方式 2)请登陆 https:**** 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集采平台客服电话:****
电子钥匙办理客服电话:****
(2) 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 12小时完成)。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5、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 5 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 5 家时,首先按评标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 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格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 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 5 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安徽省池州市****
邮 编: 2471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邮 编:410004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
邮 箱:****@powerchina.cn
十、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25年 1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