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2027年浑南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浑南区****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序号:001服务内容:2025年-2027年浑南区****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按照左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填写,直接填写“无偏离”“完全响应”等字样,或响应内容不全,缺项漏项,视为无效响应) | 偏离程度(必须填写)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1)提供数字化地形图和数字化管网图:对土地的现状地物地貌及管线进行修测、更新,按要求提供供图服务,保证区域地形图、管网图的现势性。★2)坐标测量:根据工程需求测量点位坐标,量算封闭点位的面积,出具成果报告。★3)坐标转换:对已有坐标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求定转换数学模型、进行坐标计算,提供坐标成果。★4)拆迁面积估算测量:对有拆迁意向的地块利用影像资料,估算需要动迁的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为政府预估拆迁成本,制定拆迁征收计划提供依据参考。★5)征收面积测绘:依据征收范围界线,计算征收面积。★6)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对土地进行界址点测量、地籍权属调查、数据采集和编辑、面积计算、制作地籍图和权属图,提供土地登记代理服务。★7)地籍测绘: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宗地图制作、土地征收面积图制作、项目用地范围测量(土地预审用)、规划权属勘界图、分摊土地面积计算等。★8)行政区(区县、街道、社区等)界线测绘:界桩埋设和测定、边界点测定、边界线及相关地形要素测绘。★9)规划定桩测量:依据土地宗地信息,现场划定四至范围。★10)规划道路定线、工程线路测量(管线定线)及建筑物定线:按规划要求对市**** |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001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按照左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填写,直接填写“无偏离”“完全响应”等字样,或响应内容不全,缺项漏项,视为无效响应) | 偏离程度(必须填写) | 偏离说明 |
★1 | 履约期限:3年(2025年-2027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
★2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服务费按年度结算,当年支付完成服务费用的60%,一年后付至80%,余款两年后付清。 | |||
★4 | 验收标准:《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验收程序:随项目包一同验收;验收报告:随项目包一同出具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档案要求:投标人要对过程控制进行归档整理,档案进行装订、整理,档案标准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服务期后提交一式二份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不予拨付工程余款。 | |||
★6 | 投标人报价包含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
合同履行期限:3年(2025年-2027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1)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2)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19时00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详见采购文件格式18),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解密地点不做限制。 4.开标当日供应商现场参加开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沈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旭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