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霞浦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单位名称)以溪南港投〔2024〕7号(审定文件名称及编号)审定。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及县****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项目起点位于关门村端桥头,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平面交叉接于通往东安村道路,终点桩号K3+399.640,全长3.4公路。道路采用四级公路(兼乡村道路-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公路/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2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所属组别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
K0+000~K3+399.640 | 3.3996 | 1 | 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 12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霞浦县****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09:00:00[3],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及/市****
其中,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市****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霞浦县溪南镇南岸路1号 地 址:宁德市****
邮政编码:355107 邮政编码:3521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人:小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1]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