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16:54:48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的规定,经审查,原广东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广东省江门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更名为广东省地质局江门地质调查中心(广东省江门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其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证书的变更申请予以通过,资质证号:****005、****006,法定代表人:戴冬乐。
现予公告。
请资质申请予以通过的单位从即日起到点击登录查看办理领证事宜。领取新资质证书时,请携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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