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系统升级成信创版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Lis系统升级成信创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Lis系统升级成信创版
数量:1套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项目背景:
我院于2008年上线Lis系统,功能包括:条形码系统应用,临床报告浏览器,检验护士站,自助报告,仪器通讯,检验咨询工作站,智能统计分析平台,智能常规检验工作站,智能审核,智能常规质控工作站,危急值闭环管理系统,门诊采血排队叫号,前处理工作站,
微生物检验全过程管理,骨髓检验工作站等等,先后进行升级改造,合计投入180万元。
根据《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于****发布多项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和****区卫健局召开的有关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信创替代工作的会议精神,要求综合办公类“应替尽替”,经营管理类“能替尽替”,生产运营类积极探索的原则。
在医疗信创这一宏大背景下,Lis系统为生产运营类系统,是医院实验室业务工作开展支撑的专科信息系统,显得尤为重要。为确保其在信创环境下的稳定运行和高效应用,必须对现有的Lis系统进行信创改造。同时优化性能和拓展功能,将对系统进行实验室人员、设备、物资、供应商等进行管理,满足业务科室的需求,符合15189要求。此举不仅是为了适应当前的信息化发展趋势,更是为了确保我院在信息时代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兰亭院区****
且该项目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系统升级,要保证该项目与原项目的一致性、配套性,保证历史数据的延续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故建议该系统扩充升级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供应商进行采购。
专家建议:根据浙财采监[2021]号文件第四款第三条的规定,建议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原承建单位实施采购。
综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杏和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
三、公示期限
****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医院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 招标办
联系电话: ****
地 址: 绍兴市****
2.院内采购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 系 人: 孙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
六、附件
单一来来源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