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庆峰路(瘦西湖路-隋炀东路)建设工程已由扬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庆峰路(瘦西湖路-隋炀东路)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西起瘦西湖路,南至隋炀东路 2.1.2 工程规模:道路总长约863米,按城市**** 2.1.3 合同估算价:1740.98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2.1.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及前期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补充勘察(如需)、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保修、整体移交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查、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绿化、海绵及雨污管道等相关配套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从工程施工至竣工移交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国土、规划、审图、质监、安监、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手续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①具备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包括:单项合同造价1300万元及以上的市****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
四、招标文件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至****;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响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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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
六、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七、评标办法 |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评标方案: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部分,对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及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设计文件:8分;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3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二)定标标准: (1)企业实力 ①企业体系认证(以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材料) ②2020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最具代表性的市政道路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不超过 5 项)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③企业自****(含)以来获得的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或者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建筑业先进企业”或“建筑业优秀企业”或者等同于此类的设计单位的“先进企业”或“优秀企业”。(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材料) 获得荣誉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刚获奖如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2)企业信誉 ① 企业****(含)(奖项认定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的市政道路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如“鲁班奖”、“詹天佑奖”、“扬子杯”)或优秀设计奖项(如“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省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等;(不超过8项) 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② 信用评价 2023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企业信用等级及分值(以各企业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截图为准,首次来扬投标或信用评价成果中没有的按基本分80分)(市政施工类或设计类)。(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材料) (3)设计成果 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①设计理念要求、设计风格应与招标文件要求、设计任务书契合、一致;②施工图设计深度最大程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定标委员会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现场拟定答辩题,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书面作答, 定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如参加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定标会开始时间前出席并签到,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设计文件与招标项目契合程度高的优于契合程度低的;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企业优于答辩差的企业; ③企业获得荣誉表彰多的企业优于荣誉表彰少的企业; ④业绩获奖多的企业优于业绩获奖少的企业; ⑤2023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企业信用等级及分值高的企业优于信用等级及分值低的企业(市政施工类或设计类)。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九、联系方式 |
| | | | 地址:扬州市**** | 地址:扬州市**** | | 邮编:225000 | 邮编:225000 | | | 联系人:张琴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十、备注 |
备注: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2、投标人近3个月(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任意一个月为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琴;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4、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