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1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湖东片区****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5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并且 ≤6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5150 | ||||||
投资强度: | 52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3|****BA0036 | ||
现状土地条件: 三通,红线内建筑物一并出让 | |||||||
起始价: | 33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
备注: 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8时00分 至 ****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可现场踏勘了解挂牌交易的宗地,对宗地现状和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挂牌人咨询。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宗地现状和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无异议,同意接受其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该宗地采取带建筑物方式出让,宗地红线内已建成一层钢构房屋一栋、砖混结构管理房一栋。 (三)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蕉城区财政。该宗地由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在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负责交付。出让宗地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4个月内竣工,并按时到点击登录查看办理开竣工申报手续。 (四)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将解除土地成交确认书。 (五)受让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六)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宁德市蕉城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宁德市区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受让人如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受让人在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30%,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项目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若受让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受让人成立注册新公司,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七)在规定的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最后1小时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系统转入网上拍卖,通过网上拍卖确定竟得人,具体规则见网上交易系统。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查看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公告及交易须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宁德市****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