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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交警大队车驾管理业务场地租赁权转让(二次)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 1 月19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 1 月 25 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暂不延长挂牌期。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428N 所在地:江苏省宿迁市****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王科长,**** 转让方承诺:本次出卖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不动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出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金沙江路北侧高速公路西侧 | |
参考面积 | 约50亩 | ||
其他说明 | 1.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出让标的 评估情况 | 出让价格评估价 | 485.00万元/年 | |
评估机构 | 江苏金汇通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金汇通宿房估字第[F-2025-00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泗洪县财政局 | ||
评估基准日 | **** | ||
挂牌底价 | 437.00万元/年 明细见附表1 | ||
特别事项 说明 | 特别说明:(1)竞拍人需认可《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拍,拍租成交后买受人需按合同条款履行至结束,同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2)该租赁场地经营用途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地服务,涉及到的用水、电等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自负盈亏。 (3)拍租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要求对驾管中心小型汽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路线及相应配套实施进行装修,装修需与驾管中心一致,装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4)拍租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照小型汽车科目二考场建设规范标准租赁宿迁市骆马湖驾考服务有限公司全新考试专用车辆,车型选定需经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意,具体按照《场地租赁合同》执行。 (5)拍租成交后,买受人完善相关考场及训练场设施设备,考试场地与训练场地严格分开,不准混用。 (6)拍租成交后根据驾考人员训练需求可自行采购符合标准的训练车辆,确保考、训相适。 (7)严格按相关规定和标准收取驾考学员考前训练费,不得随意涨价、不得强迫驾考学员参加考前训练,以及限制驾考学员参加考前训练,应遵循自愿原则。 (8)在租赁经营期间小车科目二考试系统、设备更新升级、考试车辆燃油、保养等所有范围内的运行、保障工作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9)科目二考试费由点击登录查看交警大队收取,上交县财政。 (10)三年期满后,买受人(承租人)所投资的考试用的车辆、装修、设施设备等资产均无条件全部移交点击登录查看所有,县公安局不承但任何补偿。(11)买受人在承租期间自负盈亏;所有训练、考试等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 (12)买受人在承租期内不得将承租的标的抵押、典当。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标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一、租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为年租金。 2.竞买成功缴纳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按照约定支付至产权人指定账户。 3.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后每期租金需依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截止日前付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具体支付细节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特别提醒: 1.竞拍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竞买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转让。 2.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含地下及配套面积),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位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委托人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垃圾清运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4.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装饰装修方案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且装饰装修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原有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政府行为,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承租方投入到房屋的不动产部分,委托人不予补偿。 6.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到房屋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并将租赁房屋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及时移交委托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现有标的物现状出租,在竞拍成交后,委托人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9.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原则上不得转租,不得将房屋部分或者全部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出租方书面报备并得到批复,不得逾期支付租金,如违反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10.标的由出租方负责交付,交付时间、租赁起止时间和其它相关要求均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1.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产权人、拍卖人不提供成交标的价款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12.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产权人负责。 13.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转租。 1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承租方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租赁合同》为准。三、其他 1.本次出让底价及评估价为含税价。 2.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出让费缴纳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3.转让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4.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参加报名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 4.工作人员要经过宿迁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考核通过并取得安全员资质; 5.具备安全员证专职安全员17名. | ||
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 ||
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江苏金汇通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苏金汇通宿房估字第[F-2025-002]号 2.转让批复;3、其他备查文件 | ||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各个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1月25 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1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或个人信息(自然人也可选择苏服办登录)。因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本项目必须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存在“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地服务”;(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5)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安全员证书;(7)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身份证;(8)竞买承诺书;(9)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10)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缴纳的竞买报名前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凭证。(11)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 采用数字人民币缴纳的,意向受让方应将缴纳凭证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0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 1月 25日17:30。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受让方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江苏银行泗洪支行 。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03 运营行:交通银行),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3.3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买受人的,按公告约定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后,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合格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 5.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2025年 1 月 26日上午9:3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竞价单位:元 起拍价格:****元 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3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6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出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参加。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按成交价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评估服务费(¥2000元)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1%)并签订租赁合同,下一年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结束前一个月内交清。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交易中心:郭先生:转让方:王科长 | |
联系电话 | **** ; **** |
附表:标的相关信息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约(亩) | 租期 (年) | 起拍价 (万元/年) | 增价幅度 (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点击登录查看交警大队车驾管理业务场地租赁经营权 | 50 | 3 | 437.00 | 1000或其倍数 | 100 | 详见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