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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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结构安全鉴定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国省投资资金及区级财政自筹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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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08:30:00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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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结构安全鉴定 | **** | 服务类 | 80000.00(元) |
公告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结构安全鉴定”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结构安全鉴定
3.建设地点:庆阳市****
4.项目概况:新建游客接待中心一处,建筑面积1995平方米,文物库房与考古科研用房建筑面积7328平方米,旅游厕所建筑面积134平方米,保护大棚建筑面积13651平方米,室外停车场建筑面积4835平方米,汽车充电设施22套,景区****
5.招标范围: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评价技术规范要求,对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结构安全鉴定。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结束。
7.最高限价:80000.00元(最低价中标法,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
二、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包含:建筑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测。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报名登记时间及要求
请于****9时00分至****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竞价时间及要求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须在****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包含实施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提交报价时须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审,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上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U盘、WORD及PDF版本各一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点击登录查看;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版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庆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庆阳市****
联系人:齐召霞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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