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新能源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要求于****17:00 (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新能源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比选。
(三)预算金额:56万元;最高限价:56 万元。
(四)交期:中标后5个日历天内签定合同,产品交期10个日历天内。
(六)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截图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响应文件提交
(一)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装订成册),所有文件密封在档案专用袋(箱)中,并在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二)递交截止时间:****17:00(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博鳌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巍。
(二)联系电话: **** 。
2025年1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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