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东周水库安全供水输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东周水库安全供水输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泰市东周水库安全供水输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建筑规模:本工程主要为保障山东能源新泰燃煤发电项目供水安全及需求,对现状老化漏损的原东周水库DN600~DN800输水管线进行更新改造11020米,改造管线北起东周水库西南侧取水口,南至山东能源新泰2×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项目西侧进水管,沿滨湖路、汶阳路等市**** 2.4、建设地点:东周水库至东都镇。 2.5、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工程测绘及设计(包含为设计阶段提供工程范围内的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招标控制价为:10298.57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152.20万元(设计费中包含为设计阶段提供工程范围内的测绘费用),工程施工费:10146.3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领取时间:****至****(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4.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4.4.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上午9时00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4.4.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4.4.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说明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 4.4.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慧 联系方式:**** 4、监督部门:新泰市**** 联系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泰市滨湖新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泰市**** 联 系 人:刘慧 电 话、传 真:**** 电 子 邮 箱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