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桥南办事处白鹤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临缓坡低丘地,南至联丰文体馆,西至白鹤小区****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点击登录查看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关于铜陵市****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郊区****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桥南办事处、白鹤社区****点击登录查看门户网站(https:// www.tljq.gov.cn )发布。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公告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郊区桥南办事处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方式:0562-****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