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胜芳古镇部分设施修复工程监理已由霸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胜芳古镇部分设施修复工程,对牌坊周边广场石材铺装、古街行车路面及两侧便道石材修缮等,对游客中心、文昌阁、博物馆、王家大院、戏楼、东桥、湿地公园、绿化、监控等建筑及设施进行维修修复,对中山街、胜阳路地面及两侧房屋进行维修修复,对胜利桥南及古镇内等停车场进行改造,对古镇内绿化、亮化进行更新改造,增设市****
2.2 招标范围:胜芳古镇部分设施修复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质量标准:合格。最高限价:32.8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 具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3年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5 本项目采用 “双盲 +分散 ”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1.6(1)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2)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30:00至 ****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霸州市****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电子邮箱:****@qq.com。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王女士;电话: **** ;电子邮箱: ****@qq.com
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电子邮箱: ****@sina.com
9.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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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霸州市****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开发区办事处 |
邮编: | 065700 | 邮编: | 065700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王女士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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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qq.com | 电子邮件: |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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