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0003.5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永路东侧、京哈高速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供热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供热用地 | 76503.02 | ||||||
供电用地 | 13500.5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7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02 | |||
起始价: | 6817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点击登录查看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点击登录查看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09时00分在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点击登录查看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50%收取。 2、供热用地占总用地面积85%,供电用地占总用地面积15%。 3、出让宗地范围内涉及到的电力设施、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线网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4、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5、项目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与建筑工程同步实施(按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6、竞买人须自行踏勘出让宗地和调查、了解地块详细情况,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之全部现状。 7、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8、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网站(http//:www.hebpr.cn)进行查阅。 9、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10、本次拍卖由点击登录查看移交给点击登录查看组织进行公开拍卖。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开大街72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代理公司****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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