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县城城市更新项目-随县翰林苑小区周边环境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随州市, 随县
一、招标条件
本随县县城城市更新项目-随县翰林苑小区周边环境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8.782083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随县县城城市更新项目-随县翰林苑小区周边环境治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预算金额为138.782083万元,最高限价为138.782083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随县县城城市更新项目-随县翰林苑小区周边环境治理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随县县城城市更新项目-随县翰林苑小区周边环境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没有压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册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并提供上述人员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核机构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应按最近的月份提供);
- 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纳税和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近半年指从发公告之日起向前推6个月);
-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查询日期在本项目发布磋商公告之后);若投标人存在上述名单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08时30分到****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于公告期内持投标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②报名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5时0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随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5时0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随州市****
七、其他
-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 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等公休日不接受报名。
- 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随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随州市****
联 系 人:杨翠娥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政 府 采 购 报 名 登 记 表
1 项目名称 |
2 项目编号 |
3 采购方式 |
4 报名单位名称 |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
5 ☑法人 □委托代理人 |
6 公司地址 |
7 联系人电话 |
8 联系人邮箱 |
真实性承诺:我公司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我公司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特此承诺。 |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说明:“联系人邮箱”用于接收有关变更、更正、澄清、说明等。 |
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