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位于鹤岗市****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碎石机制砂运输、装卸相关服务。共划分1个标段,即A1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 名称 | 运输量(m3) | 运距(km) | 单价最高限价(元/m3)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A1 | 碎石机制砂运输 | 122700 | 230 | 81.4 | 9,987,780.00 |
注:①以上运输量为计划运输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运输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②单价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包含运输费、装卸费、运输车辆保险费、税费等产品交付前的所有费用。 |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7质量标准:投标人保证运输车辆是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车辆,并定期请专业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确保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2.8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要求运输方严格按交规作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9最高投标限价:9,987,78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货运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为企业的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3.3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
3.3.4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
查询方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09时0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 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投标人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CA办理咨询电话:****;
5.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进行本项目招标的相关操作;
5.4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
6.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13时30分;
6.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1)意向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3时30分;
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13时30分;
8.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9.其他说明
9.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
9.3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CA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2.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风险防控部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