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配送供应项目(第1包:肉蛋类)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肉蛋类(肉类、蛋类、鲜<冻>水产品类) | 供应商所供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无公害食品质量标准》、国家相关食品标准及附件中明确的各类副食品具体标准,无伪造及假冒等现象。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所供副食品必要的检疫检测报告、冷链运输记录等证明材料,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副食品予以退货或换货,供应商应按要求在1小时内完成补货。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两个地点(两地相距约20公里,两地需同步配送到位)。 | 合同签订后1年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方式(如优惠率70%,即三折)。 3.依据评审报告排名情况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每包入围供应商应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数量的2倍以上,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涉嫌材料造假、分包转包、租借资质等违规情形,招标方有权废除中标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递补供应商,投标单位在接到招标方相关通知后,应无条件配合,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现不配合的投标方,招标方有权按照违规情形进行处理。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年度采购金额预计约为711万元
3.项目限价:以葫芦岛市发改委官网公布均价为基准, 发改委官网没有公布的品种以葫芦岛市大中型超市(包含但不限于葫芦岛大润发超市、百货大楼、兴城华联超市、比优特超市、兴隆大家庭、鑫大刚超市)销售同品牌、同规格、同质量商品(打折、促销、限购商品价格不做参考或以原价作为参考)的最低售价为基准价,至少下浮10%(不含10%),不得高于30%(含30%),即投标优惠率必须满足10%<投标优惠率≤30%,且必须为整数(如15%,不得报出15、0.15、15.1%等)。
4.本项目第1包确定3家供应商中标(签订正式合同),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报价高于或者等于第一名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成交)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
5.本项目共3包,兼投兼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整记录,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
(五)投标人信誉良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屏,企业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屏,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屏,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查询截屏。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冷藏冷冻食品);
(七)乙方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严格保守军事秘密。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凡采必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http://www.plap.mil.cn/)。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至2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冷藏冷冻食品)
(四)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 ****@qq.com 。报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南楼会议室(沈阳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南楼会议室(沈阳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周新宇、姜北
地 址:沈阳市****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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