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 | 联系电话 | 139****3789 |
资产明细1
坐落位置 | -- | ||
资产编码 | 资产名称 | ||
建筑面积 | 70平方米 | 占地面积 | 70平方米 |
原值 | --元 | 已提折旧 | --元 |
使用年限 | --年 | 已用年限 | --年 |
备注 |
转出信息
项目编号 | **** | 履约保证金 | -- |
转出期限 | **** 至 **** | ||
标的类型 | 建筑物所有权 | 转出方式 | 出租 |
挂牌价格 | 18396 元(总价) | 付款方式 |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 | 15000 元 |
服务费基数 | 挂牌价 | 服务费 | 2% |
服务费交纳方 | 受让方 | 交纳形式 | 本人银行卡转账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阶梯价: 200 元 | 竞价方式 | 正向竞价 |
报名起始时间 | ****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 08:30:00 | 自由报价期截止时间 | **** 11:30:00 |
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合同期间经营相关的证件审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处理,出让方概不负责。 2.合同期间,安全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出让方无关。 3.挂牌金额2%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出租房屋,原受让方屋内设施,拆不了的按照评估公司评估金额补偿给原受让方,评估费由原受让方缴纳,要均以现场踏勘为准,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现场踏勘,了解标的物现状与瑕疵。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与瑕疵,项目结束后,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不予退还。 | ||
受让方条件 | 房屋到期,恢复原样,附属物自行处理,不得影响出让方下一次出租 | ||
现场查勘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竞价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内提交受让资料、交纳保证金(于 **** 起,第十个工作日下午四点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符合购买资格及签署本须知,即视为意向受让方之前已完全知晓本标的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 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出现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出让方所提供的资料介绍以及按现状转让无异议,完全接受对受让方的要求和相关条款。(为确保春耕期生产顺利进行,每年3月1日至5月1日,耕地流转交易公告期可调整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以项目公示内容为准。) 六、产权出让信息发布期间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沈阳农交中心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或指导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沈阳农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意向受让方报价直接签约,意向受让方未报价的,沈阳农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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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附件二:本次网络报价交易基本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