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铜山区**** | ||
品目 | 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铜山区 | 公告时间 | **** 16:1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第四开标室(铜山区) | ||
预算金额 | ¥299.692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景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徐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州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景 |
项目概况 铜山区****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铜山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69203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9.692037万元
采购需求:
铜山区****,包括(1)道路工程及公共空间清理;(2)公共服务设施更新及绿化美化村庄等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50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各一份;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原件扫描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铜山区第四开标室(铜山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10:0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4.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质疑接收人:于培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非法转让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 articleid=eff04735-cf58-4a1a-b867-620d17bba7c7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培
电话:****
铜山区****
****采购文件.doc
图纸获取地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