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
2.2建设规模:长春市****
2.3招标控制价:33.04万元;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为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4年12月底连续六个月的(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执行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1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非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4年12月底连续六个月的(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以上人员需具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9时至****16时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点击登录查看:****,长春市及新区:****。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
5.3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媒体
因《吉林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齐工,刘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 系 人:赵龙、孟颖
联系方式:****、0431—****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126.com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163.com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