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平县****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 项目编号:**** 交易进场编号:DP-ZC-2025**** 项目名称:东平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单价为2.5元/㎡(总价为47万元)。注:本项目以涉改小区内楼幢建筑面积作为投标报价的计费基础,约18.8万平方米,最终以竣工验收实测面积进行结算,且室外设计(含鉴定)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面积及价格。 采购需求:项目主要涉及东平县****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及项目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2.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设计方和鉴定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设计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告时间:****至****,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谈判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已注册单位不需重复注册。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谈判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类“多轮报价”功能,投标人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3日09时00分。 2、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见《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行政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尹经理,联系方式:**** 2.5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2.6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东平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尹经理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