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4]214 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拟对“点击登录查看零星维修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下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并提出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零星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概况:本项目共1包,采购预算:94万元,47万元/年,共计2年。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的供应商。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网络报名,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至****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qq.com。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1)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对其参加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按照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公布。若供应商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代理机构,若因供应商预留的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02月13上午10: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磋商时间、地点:2025年 02月13上午10:00:00(北京时间),西昌市****。
九、本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采购于招标网上公示。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盐井街道太安社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昌市****
联系人:荣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