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S228线、S239线、S240线道路改扩建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昌吉回族自治州****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S240线准东大井服务区至奇台公路改扩建项目资金来源20%企业自筹,80%银行融资;S228线硅化木园至土圆仓公路改扩建项目资金来源20%为企业自筹,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K29+600-K262+391段改迁费用 9861.3599 万元,剩余部分银行贷款;S239线五彩湾至吉木萨尔县****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规模:
S228道路改扩建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迁改10kV 32处,35kV 6处,110kV 3处,220kV 2处;S239道路改扩建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迁改10kV 20处,35kV 1处,110kV 1处;S240道路改扩建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迁改10kV 16处,35kV 2处,110kV 1处(总计10kV 68处,35kV 9处,110kV 5处,220kV 2处)。
招标范围:S228线、S239线、S240线道路改扩建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包商需对S228线、S239线、S240线10kV、35kV、110kV 、220kV相关线路工程进行设计、拆除与改移。
2.2建设地点:昌吉州境内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总承包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30天。
2)施工工期:6个月。
2.5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编制专项改迁施工图、施工图预算、计量清单及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如需要)等。②本迁改工程的报建(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产权单位补偿、拆除工程、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配合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环保、安全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及服务,直至满足招标人及电力设施产权单位要求并交付产权方接受使用。
2.6质量标准: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移交产权单位验收合格并取得移交确认单。
2.7安全目标:工程安全目标: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查询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3.2 资质条件须同时满足:
(1)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②:①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 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拟投入本项目管理 机构成员须为进疆信息册中人员。
3.5 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6其他有关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0时00分起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按本公告附件要求填写投标人信息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平台服务费每标段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6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至16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方式:线下。
5.5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8052/#/web/home)上发布。
招标文件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000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 |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夏雨婷 |
电 话:**** | 电 话:****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 |
****